实验设备和器材借用和归还管理办法

发布者:葡萄京官网发布时间:2020-10-26浏览次数:1867

为了加强设备和器材管理,根据学校实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实验教学中心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、借用设备和器材使用地点限制在本校校区内,使用用途仅限于教学。

2、设备和器材借用和归还的手续必须由实验中心指定的经办人办理,他人不得代理。

    3.本中心工作人员借用设备和器材时,由仪表室主任负责批准,外单位人员不予借用。

    4.外单位人员借用设备时必须提交设备借用申请,并由其所在单位院(系)主管领导签字同意,再由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。员工一律不得办理借用手续,必须由其指导教师办理。

    5.办理借用手续时经办人应要求借用人对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,并在借用登记本注明状态正常;归还仪表时,经办人应检测仪表状态,没有问题时方可办理归还手续,出现问题应要求借用者维修,并向仪表室主任汇报,贵重设备出现问题时应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汇报。

    6.借用和归还必须严格履行借用和归还手续,并且在《设备和器材借用归还登记本》上逐项登记。

7.借用期到后,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向借用人催还。每个学期结束时,所有外借设备必须全部归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