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指导教师有责任与义务对实验教学过程中各事项进行严格管理。
一、实验指导教师禁止员工将食物及实验无关物品带入实验室,禁止实验室内吸烟,吐痰,扔纸屑杂物等;
二、实验指导教师使用实验室规则:
1、实验完毕后,要求员工实验仪器归于原位,带走垃圾,关闭电脑及其他相关设备,关闭门窗、空调等;
2、指导老师结束实验课后至实验中心做实验记录登记;
3、实验过程中发现仪器或是其他问题及时上报实验中心;
4、其他不明问题请及时联系咨询实验中心。
三、外借仪器实验指导教师要求:
1、提前两天通知实验中心准备相关实验器材与设备;
2、实验课程安排时间内借用及归还实验器材与设备;
3、提醒员工注意人身与仪器设备使用安全;
4、实验课内员工使用的器材归完毕指导老师方可离开;
5、如在实验课程安排外使用仪器设备,提前两天联系实验中心;
6、其他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咨询实验中心。
四、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,发生违规使用将给予记录,情节严重上报学院。